主页>> 业务解读>> 村民自治  

村民自治


  19.请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,村委会成员、镇人大代表一起参加并有投票表决权,是否符合法律规定?
  答:符合法律规定。广东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规定: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、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。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,特殊情况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,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,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。决定问题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,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、决议相抵触。
 
 20.请问“三票”人员可否由村选委会讨论决定?
  答:不可。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细则》规定:
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及选票代写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,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。
  
22.村民外出,请问委托投票有什么规定?
  答:选民在选举期间离开本村辖区范围的,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,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;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;委托手续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。
  
23.村民要依法罢免村干部,请问要如何进行?
  答:村民要依法罢免村委会成员,要有本村五分之一的选民联名,要书面向村党支部提出,并说明罢免理由。村党支部对村民符合法定人数的罢免要求会受理并出具受理单,受理后在二十日内调查核实,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公布,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。罢免村委会成员,须经选民过半数通过。
  
24.请问村务、财务长期不公开,村民要向那个部门反映?
  答:依照《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》和中办法17号文的规定,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,财务至少每月公开一次。村务、财务长期不公开,是违背法规政策的行为,应当纠正。按照《信访条例》和《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建设你先到乡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这一情况。我们也会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  
25.村日常小额开支实行“两笔会签”,请问两笔是指那两笔?
答:是村民委员会主任一支笔,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一支笔。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,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;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,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。意见不统一、无法“两笔会签”的,提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。
  
26.请问村大额开支如何审批?大额和小额怎么确定?
  答:村日常的大额开支在“两笔会签”后须经村党支部同意,由支部书记签名。大额和小额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,经村党支部同意,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。

电话(Tel):86-0663-8214800 传真(Fax):86-0663-8217809

网址:http://www.gdjymz.gov.cn E-mailjymzbgs@126.com

揭阳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©20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