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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龄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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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.请问《揭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》什么时候正式施行,享受对象是哪类人?
答:《揭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》于2004年8月31日经市政府批准,并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。享受对象为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优待条款共16条。其中包括:符合条件的本市老年人可凭《老年人优待证》免费进入各公园、文景点;免费借阅图书、进入博物馆和展览馆参观,观看电影可给予优惠;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;在本市乘坐公共汽车给予优惠;在公办医院看病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;到司法部门办理涉及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事务,司法部门应提供优先服务,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等优待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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